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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2-28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8-013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的修订、颁布,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0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0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
了修订,自2017年06月12日起施行;以及根据财务部于2017年04月28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
通知》,自2017年05月28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以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0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于2017年0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
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公
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在该项目
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公司 2017 年
01 月 0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该准则施
行之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等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
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
时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损益”项目,并对净利润
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7 年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0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颁布
或修订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
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对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