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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04-03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蓝黛传动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雁冰                      联系电话:020-382865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元元                      联系电话:020-382865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雁冰、王雷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3 月 18 日-2018 年 3 月 2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最新章程;
(2)查阅或复印公司三会文件;
(3)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4)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5)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走访。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不适用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文件;
(2)查阅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会议记录及出具的文件;
(3)访谈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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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是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审批表;
(3)查阅公司全部信息披露公告;
(4)查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保密协议;
(5)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2
(1)查阅公司重大经营合同等相关文件;
(2)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3)访谈公司财务总监。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是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了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流水、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检查报告等;
(2)查看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
(3)核查公司公告内容;
(4)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不适用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否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
(2)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及股东承诺,对比核查其实际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2)查阅公司重大经营合同等相关文件;
(3)对大额资金往来进行询问、核实;
(4)查阅公司公告
(5)访谈公司财务总监。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是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是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发现蓝黛传动“年产 600 万件乘用车手动变速器齿轮扩产项目”、“年
产 160 万件乘用车自动变速器零部件扩产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与预期存
在差异。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均为主营业务扩产扩能项目,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适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谨慎逐步投入,防止形成过剩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虽未按预期投资进度进行投资,但却能够有效保障募投项
目的投资回报率,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效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 600 万件乘用车手动变速器齿轮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由 36,259.42 万元调整为 20,641.3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分配
投资额为 12,744.92 万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为 19,839.51 万元,累计投资 17,682.46 万元,其中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 12,932.79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87.87 万元),自筹资金
投入 4,749.67 万元,该项目厂房建设工程已完成,2017 年度内大部分设备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予以结转至固定资产并投产,并产生良好收益,2017 年度该项目实现收
益为 1,587.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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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产 160 万件乘用车自动变速器零部件扩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
20,158.0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897.1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
累计合同金额为 10,238.11 万元,累计投资 9,118.26 万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933.74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6.57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5,184.51 万元。
该项目厂房建设工程已完成,目前大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转至固定
资产并投产,已产生较好投资收益,2017 年度该项目实现收益为 1,490.71 万元。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的情况下,通过自筹
资金的投入加快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使得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
实现预计效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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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雁冰                 邹元元




                                        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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