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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索菱: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并提供相应的质押、抵押担保的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并提供相应的质押、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及质押、抵押的基本情况

     为了维持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
全资孙公司三旗(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旗”)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分别与上海润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华”)签订《借款
合同》、《质押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广东索菱以其应收账款做质押向上海润
华借款 3000 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7.2%,借款期限 1 年,并由惠州三旗以机器
设备做抵押为其提供担保。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质押以及抵押分别属于全资子公司为自身融资
做质押以及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该事项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履行广东索菱及惠州三旗内部审议程序,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兴科东路 1
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肖行亦

     5、注册资本:2,500 万元
                                      1
    6、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9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63842585

    8、经营范围: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及配套软件、车载影音导航一体机、车
载无线通讯设备及对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和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10、失信情况:广东索菱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8,393,898.51                   889,741,207.6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0,572,532.02                  -219,375,340.54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1,570,473.10                    65,708,128.08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5,123,351.28                   -58,802,808.52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主合同)

    (1)贷款金额:人民币 30,000,000.00 元。

    (2)贷款期限:1 年,具体的起始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未出具借
款收据的,自贷款人将贷款实际发放至借款人收款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

    (3)贷款利率:本项借款的年利率为 7.20%。

    (4)贷款用途:用于经营周转。

    (5)还本付息:到期一次性付款还款于贷款人。

    2、《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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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
(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质押标的:以应收账款为质押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906 万元。

    (3)孳息的收取:质权效力及于应收账款所生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应收
账款债权利息等孳息,用于清偿主债权,但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
用。

    (4)担保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
日未按约定向质权人进行清偿,质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

    3、《抵押合同》

    (1)抵押物:机器设备 40 台。担保价值:1000 万元。

    (2)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总款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
债权和抵押权所花费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及与其
相关的费用)。在下列情况下抵押人对主合同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非抵
押权人原因而执行抵押财产不能的;2.找不到抵押财产的;3.对抵押财产抵押权
人不能优先受偿的;4.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5.本抵押合同不生效或
者不成立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1.主合
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2.
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合伙人解除合伙的;3.非抵押权人原因导致主合同
解除或终止的。

    (4)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处分抵押财产;甲方迁移、
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
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数额的 5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第四条承诺义务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数额的
5%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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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借款并由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抵押担保主
要是为了维持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累计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妙
士酷”)担保余额为 6,500 万元;此次担保合同生效后,新增全资孙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1000 万元。

    2、逾期担保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妙士酷与中安百联 (北京)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百联”)签订借款合同,九江妙士酷向中安百联借款
7,500 万元,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尚存在 6,500
万元未归还。除上述对全资子公司九江妙士酷提供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
对外担保。

    六、报备文件

    1、广东索菱与上海润华签订的《借款合同》、《质押合同》;

    2、惠州三旗与上海润华签订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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