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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索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对现

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
名程序为:                                   名程序为:

(一) 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        (一) 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案。单独或合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案。单独或合并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
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书面       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书面提
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董事会       名董事、非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董事会进
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       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会选举。                                     选举。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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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 董事、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         (二) 董事、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
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        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还应当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        提名人还应当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
立性发表意见。                                立性发表意见。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
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        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
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         (三)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
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        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
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备、完整, 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备、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
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会应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会应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有关规则要求、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据有关规则要求、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        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
制度。                                        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书面说明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书面说明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         (四)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
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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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按照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
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负责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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