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38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对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 2021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
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从
2021 年第一季度起,依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
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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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
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
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
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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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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