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先锋电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7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87 元,共计募集 资金 37,17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3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3,64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 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93.18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851.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5〕 02006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A 31,851.82 项目投入 B1 19,358.5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99.44 项目投入 C1 9,621,9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88.31 项目投入 D1=B1+C1 28,980,4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387.7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259,1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259,11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分别与杭州银行滨江 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连同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重新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账户未发生变 更。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02933375 7,672,162.18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 8110801012500025486 2,664,763.54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 8110801012300025485 2,242,407.73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02933391 11,720.60 合 计 12,591,054.05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1,259.11 万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 7,259.11 万元少 6,000.00 万元,系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温州银行定期存款 A 版业务 18,000,000.00 2020/8/18 可随时支取 温州银行定期存款 A 版业务 10,000,000.00 2020/8/18 可随时支取 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天添开鑫” 12,000,000.00 2020/10/9 无名义存续期限 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注] 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天添开鑫” 20,000,000.00 2020/11/19 无名义存续期限 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注] 合 计 60,000,000.00 [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的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天添开鑫”人民币开放 式理财产品 32,000,000.00 元已赎回,因元旦放假缘故款项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划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 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先锋电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规定,先锋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851.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21.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980.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否 19,872.00 21,128.19[注] 8,174.03 19,120.13 90.50 2020 年 12 月 否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784.00 3,784.00 894.84 3,064.87 81.00 未完成 - - 否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否 3,410.00 3,410.00 553.05 1,992.65 58.44 未完成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4,800.00 4,800.00 4,802.81 100.00 2015 年 10 月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866.00 33,122.19 9,621.92 28,980.4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 31,866.00 33,122.19 9,621.92 28,980.46 - - - - [注]根据 2017 年 7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公司对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进行调整,调整后,智能燃气表 建设项目建设拟投入金额为 21,128.1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 19,872.00 万元(含已投入金额),其余不足部分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解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1.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公司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受政府规划调整的影响导致未达到计划进度。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5 次会议决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完成投资建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尚未正式投产,故无法测算效益。 2.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主要系装修工程,安排在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中研发生产大楼建成后进行,在生产 研发大楼竣工前完成相关设备采购、员工招聘和培训等工作。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投 资建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81.00%。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包含营销分公司的建设、售后服务站设立及信息化系统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场所拟建在公司 智能燃气表生产研发大楼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安排在机房建成之后。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完成投资建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58.4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案》,同意公司以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金额 674.4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259.11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6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泽南 王道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