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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1-09-01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17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7 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 体 请 详 见 2021 年 9 月 1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9 月 1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7 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
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
有效期截止日(即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 体 请 详 见 2021 年 9 月 1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9 月 1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7 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 体 请 详 见 2021 年 9 月 1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