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文科园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深
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
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
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1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
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



                                     2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