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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夫户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4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张恒先生、易伟先生、孙雷先生、何亚平先
生、苟娟琼女士、张博女士和钟节平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
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任职资格合法。我们一致同意张恒先生、易伟先生、孙雷先生和何亚平先生作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苟娟琼女士、张博女士和钟节平先生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
会审议、选举。

    二、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更好地保证责、
权、利的一致性,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6 万元/年。公司确定的独立董事
津贴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提交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然____________




苟娟琼____________




张韶华____________




路 骋____________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