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430077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6)010083 号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后附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 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武汉 2016 年 4 月 17 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件核准,湖北 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 75,723,514.8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 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5 年 12 月 3 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后款项 537,551,600.00 元划入公司下列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1667737974 537,551,600.00 荆门东宝支行 合计 537,551,600.00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 222,840,000.00 元转由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42001668608059002210 122,840,000.00 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570401040009300 100,000,000.00 公司荆门海慧支行 有限公司 合计 222,840,000.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子公司钟祥凯 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钟祥凯龙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 164,280,000.00 元转由钟祥凯龙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1 页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 571668958993 164,280,000.00 荆门东宝支行 责任公司 合计 164,280,000.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湖 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爆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 31,520,000.00 元转由凯龙爆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 428899991010003013139 31,520,000.00 荆门分行营业部 公司 合计 31,52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523,114,300.00 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 522,828,085.18 元, 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 286,214.82 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 金补足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551,600.00 减:发行费用 75,723,514.82 2015 年 12 月 3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22,828,085.18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80,137.74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677,514.82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2,585,737.7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2 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 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湖北凯龙化工集 42001668608059002210 122,839,540.00 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湖北凯龙化工集 570401040009300 100,000,000.00 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湖北凯龙化工集 571667737974 113,946,197.74 司荆门东宝支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钟祥凯龙楚兴化 571668958993 164,280,000.00 工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湖北凯龙工程爆 428899991010003013139 31,520,000.00 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破有限公司 合计 532,585,737.74 注:公司存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1667737974) 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677,514.82 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1 月 7 日与保荐机构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 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3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82.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1) 入金额 度(%)(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2)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硝酸铵生产线 2011 1、年产 6.25 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 否 22,728.00 22,728.00 0.00 0.00 0.00 年 9 月达到可使用 419.38 不适用 否 项目 状态 已部分投入使用, 2、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 否 4,083.00 4,083.00 0.00 0.00 0.00 预计 2017 年 6 月全 826.67 不适用 否 部完成 3、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否 3,216.43 3,187.81【注 1】 0.00 0.00 0.00 2017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4、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 否 12,284.00 12,284.00 0.00 0.00 0.00 2017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2,311.43 52,282.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24,622.42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3,258.57 万元,其中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67.75 万元,募集资金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利息结余 52,290.82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 28.62 万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6)010004 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24,622.42 万元。2016 年 1 月 7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23,718.87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4 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龙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7 日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