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龙股份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5 年 6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 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5,723,514.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时间 金额(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551,600.00 减:发行费用 75,723,514.82 2015 年 12 月 3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22,828,085.18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80,137.74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677,514.82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2,585,737.74 2、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湖北凯龙化工 有限公司荆门东宝 集团股份有限 42001668608059002210 122,839,540.00 支行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湖北凯龙化工 有限公司荆门海慧 集团股份有限 570401040009300 100,000,000.00 支行 公司 湖北凯龙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 571667737974 113,946,197.7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钟 祥 凯 龙 楚 兴 化工有限责任 571668958993 164,280,000.00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湖北凯龙工程 428899991010003013139 公司荆门分行营业 爆破有限公司 部 31,520,000.00 合计 532,585,737.74 注:公司存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571667737974)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677,514.8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募资资金的存放开立了五个账户。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 行。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龙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 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82.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总额 (2) (3)=(2)/(1)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硝酸铵生产线 1、年产 6.25 万吨硝酸铵扩能改 否 22,728.00 22,728.00 0.00 0.00 0.00 2011 年 9 月达到 419.38 不适用 否 造项目 可使用状态 已部分投入使 2、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 否 4,083.00 4,083.00 0.00 0.00 0.00 用,预计 2017 年 826.67 不适用 否 6 月全部完成 3、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否 3,216.43 3,187.81【注 1】 0.00 0.00 0.00 2017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4、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 否 12,284.00 12,284.00 0.00 0.00 0.00 2017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2,311.43 52,282.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24,622.42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3,258.57 万元,其中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67.75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及利息结余 52,290.82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 28.62 万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6)010004 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24,622.42 万元。2016 年 1 月 7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23,718.87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