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股份 锁定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94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28%,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7,748,8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2 月9日(星期五)。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核准,湖北 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2015年12月3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 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501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股票于2015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62,6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3,470,000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83,47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为62,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等承诺 公司股东廖烈荣、墙师宏、胡八明、刘延义、邓华、杨国富、张晓明、王锐、 周世武、鲁德元、罗春莲、林德兵、王盛、徐明、熊永才、程汉明、邱元荣、雷 克明、胡金兰、曾海林、余平、赵洁、孙代梅、李梅、王军、向庆秀、梁瑞明、 张红英、付少志、彭涛、肖德泉、蔡立珊、冯国万、李远新、曹长生、马翔、朱 友清、张正庶、杨跃林、刘丰华、夏成军、吴耀红、陈淑红、贺毅强、夏玉香、 鲁正玉、朱敏、蔡亚炜、刘玉红、顾勇、江大方、熊碧清、李陆胜、陈慧、杨涛、 马小平、熊玉玲、冯燕、董伦华、程昊、刘道平、彭先平、周贤国、刘斌、刘白 娥、李尘、朱寿明、冯玉婕、陈红军、周洪虎、陈永先、彭承武、喻建屏、林元、 何英、赵国亭、苏清文、卿序堂、陈吕强、郑树堂、杨以梅、李正琴、胡春梅、 郑红星、林文、杨帆、张森、刘华沙、熊赛兰、李培海、深圳市君丰恒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红、万红兵承诺:自公司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所转让公司股份的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2)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减持前提前公告的承诺及约 束措施 深圳市君丰恒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单位在所持公司股份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 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相应减持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 有。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7,74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共计94名,其中自然人股东92名, 法人股东2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所持限售 本次解 序号 备注 全称 股份总数(股) 除限售数量(股) 1 廖烈荣 124,700 124,700 2 墙师宏 94,500 94,500 3 胡八明 1,000 1,000 4 刘延义 332,900 332,900 5 邓华 178,400 178,400 6 杨国富 71,700 71,700 7 张晓明 129,000 129,000 8 王锐 305,500 305,500 9 周世武 98,500 98,500 10 鲁德元 210,800 210,800 11 罗春莲 920,000 920,000 12 林德兵 95,300 95,300 13 王盛 67,100 67,100 14 徐明 132,600 132,600 15 熊永才 3,000 3,000 16 程汉明 1,000 1,000 17 邱元荣 127,600 127,600 18 雷克明 142,200 142,200 19 胡金兰 106,200 106,200 20 曾海林 146,500 146,500 21 余平 147,500 147,500 22 赵洁 60,900 60,900 23 孙代梅 369,900 369,900 24 李梅 172,700 172,700 25 王军 40,000 40,000 26 向庆秀 132,100 132,100 27 梁瑞明 172,700 172,700 28 张红英 154,200 154,200 29 付少志 3,000 3,000 30 彭涛 112,700 112,700 31 肖德泉 81,300 81,300 32 蔡立珊 111,700 111,700 33 冯国万 169,200 169,200 34 李远新 30,500 30,500 35 曹长生 150,500 150,500 36 马翔 121,100 121,100 37 朱友清 90,300 90,300 38 张正庶 71,900 71,900 39 杨跃林 109,200 109,200 40 刘丰华 212,600 212,600 41 夏成军 189,200 189,200 42 吴耀红 149,500 149,500 43 陈淑红 67,300 67,300 44 贺毅强 149,600 149,600 45 夏玉香 75,100 75,100 46 鲁正玉 121,500 121,500 47 朱敏 3,900 3,900 48 蔡亚炜 154,300 154,300 49 刘玉红 138,900 138,900 50 顾勇 1,000 1,000 51 江大方 336,400 336,400 52 熊碧清 125,300 125,300 53 李陆胜 50,100 50,100 54 陈慧 980,000 980,000 55 杨涛 122,000 122,000 56 马小平 109,800 109,800 57 熊玉玲 135,000 135,000 58 冯燕 119,900 119,900 59 董伦华 71,400 71,400 60 程昊 100,300 100,300 61 刘道平 275,200 275,200 62 彭先平 102,400 102,400 63 周贤国 97,500 97,500 64 刘斌 176,000 176,000 65 刘白娥 152,600 152,600 66 李尘 169,600 169,600 67 朱寿明 2,500 2,500 68 冯玉婕 182,700 182,700 69 陈红军 55,800 55,800 70 周洪虎 116,300 116,300 71 陈永先 127,000 127,000 72 彭承武 119,200 119,200 73 喻建屏 2,500 2,500 74 林元 256,000 256,000 75 何英 3,500 3,500 76 赵国亭 1,000,000 1,000,000 77 苏清文 106,300 106,300 78 卿序堂 355,000 355,000 79 陈吕强 80,600 80,600 80 郑树堂 105,500 105,500 81 杨以梅 90,900 90,900 82 李正琴 94,700 94,700 83 胡春梅 15,500 15,500 84 郑红星 1,000 1,000 85 林文 263,600 263,600 86 杨帆 107,500 107,500 87 张森 120,200 120,200 88 刘华沙 200,000 200,000 89 熊赛兰 151,100 151,100 90 李培海 157,300 157,300 深圳市君丰恒通 91 投资合伙企业(有 7,000,000 7,000,000 注 1 限合伙) 湖北卫东控股集 92 1,085,000 1,085,000 注 2 团有限公司 93 潘红 50,400 50,400 注 3 94 万红兵 105,600 105,600 注 4 合计 21,932,000 21,932,000 注 1:深圳市君丰恒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数量为7,000,000股,因其中 3,001,500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998,50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2: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数量为1,085,000股,因其中1,085,000股处于质 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3: 潘红解除限售数量为50,400股,因其中17,700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为32,70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4: 万红兵解除限售数量为105,600股,因其中79,000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为26,60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对凯龙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