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7-01-05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君丰恒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
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近日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君丰恒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
丰恒通”)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持有公司 7,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9%)的股东君丰恒通计划
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
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合计不超过 7,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8.3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君丰恒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8.39%
合计 7,000,000 8.39%
上述股份于2016年12月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方式 ;
4.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
5.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即不超过凯
龙股份总股本的8.39%(若此期间凯龙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连续三个月减持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凯龙股份总股本的1%。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
7、 本次减持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君丰恒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本单位未
履行上述承诺,所转让公司股份的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单位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
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
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单位拟减
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未履行上述承诺,
相应减持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本次减持股东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三、相关事项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君丰恒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君丰恒通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的告知函》。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