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独立董事汪旭光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4-1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旭光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汪旭光,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6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
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
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6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3次,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三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6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和
《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
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之关联交易事项、《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全资子公
司荆门市天华包装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关于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拟对
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会前对《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和《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上对公司《关于补充确
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16年,本人还对2015年度报告、2016年一季度报告、2016年度半年度
报告及2016年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6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在2016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1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故本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
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

    2、战略委员会

    2016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及公司核心技术方面前沿信息,与公司保持密切
联系,积极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2016年4月17日,在2016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中,审议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荆门市天华包装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纳米碳酸钙事业
部资产为主新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收购黔南州安平泰爆破工程有限
公司和贵定县顺翔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巴东县
福民爆破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保康县安达爆破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京山凯龙矿业有限公司增资并控股的议
案》。

    (2)2016年7月6日,在2016年第二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中,审议了《关
于收购贵州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和兴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
司的议案》、《关于注销黄麦岭分公司的议案》、《关于终止收购保康县安达爆
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终止收购巴东县福民爆破服务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的议案》。

    (3)2016年12月13日,在2016年第三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中,审议了《公
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关于拟增资贵州凯龙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拟收购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的议案》。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
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供财
务资助等重大事项,并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blast@cseb.org.cn

    以上是本人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
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
事的职能作用。




                                         独立董事:
                                                         汪旭光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