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7年4-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1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7年4-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发出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7
年4-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进行了询问与讨论,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此次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董事
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
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7年4-12月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汪旭光 张晓彤 王永新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