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本着对股东和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的原则,
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以及《厦门万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公司监事会的职责。现将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监事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公司监事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议案 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第三届监事 通过
2019 年 2 议案》
1 会第十七次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通过
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第三届监事
2019 年 4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通过
2 会第十八次
月 26 日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通过
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通过
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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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通过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
通过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 2019 年 4 第三届监事 通过
月 29 日 会第十九次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过
第三届监事
2019 年 8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4 会第二十次 通过
月 26 日 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监事
2019 年 10
5 会第二十一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通过
月 29 日
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
2019 年 11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6 会第二十二 通过
月 12 日 事候选人的议案》
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
2019 年 11
7 会第一次会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月 28 日
议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
通过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19 年 12 《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8 会第二次会 通过
月 23 日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
通过
财务资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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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所有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
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
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
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监督,检查和
审核,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结合日常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系统运转有效,
会计监督功能有效发挥,提供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能及时提供生产经营管理所需信息。公司监事会审查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作价 460 万
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检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行为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发现有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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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发生债务重组、非
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情况。
6、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具体工作重
点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4、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升专业能力及监督水平,不
断适应新形势。
特此报告,谢谢!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