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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艺集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1、《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届监事会                         4、《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8 年 4 月 17 日
第十四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
                                     5、《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十五次会议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    的专项报告》;
第十六次会议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12 月 18 日
第十八次会议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
会等方式,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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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完备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
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行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
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违法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五)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
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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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时均对
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报送。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运行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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