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8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31,726,814.7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
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2020 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463,445,072.65 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
额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 2020 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经
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21 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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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可靠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
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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