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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朗五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2019-05-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84 号)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五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3,590,000 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其中发行新股 44,360,000 股,老股转让 9,230,000 股)并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坚
朗五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坚朗五金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
限已满,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坚朗
五金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二)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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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         潘祖祖、刘祥茂
联系电话           0755-82558271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KinLong Hardware Products Co.,Ltd
股票简称              坚朗五金             股票代码        00279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2,154.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 3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白宝鲲
实际控制人            白宝鲲
董事会秘书            殷建忠
联系电话              0769-82955232
传真                  0769-87947885
互联网地址            http://www.kinlong.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6 年 3 月 2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年报披露时间:2017年4月24日
年报披露时间          2017年年报披露时间:2018年4月27日
                      2018年年报披露时间:2019年4月19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
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
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
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推
荐股票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坚朗五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
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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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
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上市公司有
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为他
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年度报告等相关
文件。
    持续督导期间,坚朗五金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独立性
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
事项。
    2017 年 6 月,保荐代表人龙望志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工作,
安信证券指派刘祥茂先生接替其担任剩余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和坚
朗五金已就上述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2017 年“企业研发中心项目”变更
    公司“企业研发中心项目”已通过其自有资金实施项目建设,原承诺投资总
额3000万元未使用。“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且达到了预期
效果。公司的信息化建设立足于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新设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
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的建设,是在原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基础上的
延伸和深化,有利于通过对业务系统深入运用、整合及挖掘,建立统一高效且智
能安全的运营管理平台和决策支持系统。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原“企业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原承诺投资总额3000万元用于新设募投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了保荐
机构独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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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7 年“高性能门窗及门控五金系统扩产项目”变更
    “高性能门窗及门控五金系统扩产项目”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境内,因受其周
边供应链配套、交通条件与物流资源、管理及技术研发人员迁移或招聘等因素影
响,原募投项目计划无法按照预期实施。同时,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年3月底到
位后,公司经营规划和市场需求也发生了部分变化。2017年8月1日及8月17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实施高性
能门窗及门控五金系统扩产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了保荐
机构独立核查意见。
    (三)2017 年“不锈钢建筑构配件扩产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锈钢建筑构配件扩产项目”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境内,因受其周边供应链
配套、交通条件与物流资源、管理及技术研发人员迁移或招聘等因素影响,原募
投项目计划无法按照预期实施。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将充分发挥
总部运营职能,降低管理成本,利用完善的供应链配套、交通物流资源及管理人
员优势,加快募投项目实施。
    2017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不锈钢建筑构配件扩产项目的实
施地点由为惠州市龙门县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东莞市塘厦镇大坪
村坚朗五金总部。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了保荐
机构独立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本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
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
合本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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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发生重要事项时,发行人及时通知本保荐机构并进行沟
通,同时应本保荐机构的要求安排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或业务骨干的交流,能够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本保荐机构持续督
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阶段,坚朗五金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
所,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配合保荐
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与本保荐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和配合。
    在持续督导阶段,坚朗五金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结论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坚朗五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报告
书出具之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
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荐机构对坚朗五金的持续督导期间,坚朗五金的信息
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审阅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1 日证监许可[2016]384 号文《关
于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东坚朗五
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1.57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956,845,20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73,309,200.46 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883,535,999.54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到位,
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260005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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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银行对账单,并审阅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的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
规章制度,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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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潘祖祖                  刘祥茂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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