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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占世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
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
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
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
促进董事会的科学、正确决策。2020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2020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年度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6

    其中:应出席次数                                    6

           亲自出席次数                                 6

           委托出席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2、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3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上述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参加,并在会议召开前对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1
了认真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期间共召集、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分别对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本人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同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历次季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并指导审计部开展各项审计工作,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参加了 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及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了
审议,本人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对聘任子公司总经理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就公司如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
 序                会议                                                       意见
       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届次                                                       类型
       的时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与日本电业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同意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02.   三届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
 1                                                                            同意
         27         二次   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     2020.04.   三届十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
       发表独
 序                会议                                                       意见
       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届次                                                       类型
       的时间
         27        三次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同意
                           议案》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
                                                                              同意
                           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
                                                                              同意
                           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关于增加与日本电业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
                                                                              同意
                           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
       2020.06.   三届十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3                                                                            同意
         29         四次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同意
                           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020.07.   三届十   《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4                                                                            同意
         30         五次   案》中涉及的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事项
                           《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2020.10.   三届十
 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购
         14         六次                                                      同意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0.11.   三届十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6                                                                            同意
         30         七次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本人通过多渠道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一方面通过电
话、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董秘、高管及相关人员等保持密切的联
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利用出席会议、不定期到公司

                                              3
实地考察等机会,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交流和检查。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
计时间安排,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部负责人
进行充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0 年,本人积极利用出席会议、不定期到公司实地考察等机会,多次到公
司现场进行交流和检查,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治理结构的
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关联交易、关联方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本人认为公司的经营稳健,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合理。

    2、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历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对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对需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及时与公司董秘或其他董事、高管充分沟通,
获悉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及实质影响,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独
立分析,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议案的过程中,没有受到公司
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积极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2020 年,公司共发布
99 份公告,耐心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4
    4、积极加强学习交流,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保持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营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知、
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保护。

    四、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319631864@qq.com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占世向)2020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占世向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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