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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7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2-04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股东投
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层
1 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学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 人,代表股份数 1,205,663,0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8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有 5 人,代表股份数 943,580,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数 262,082,8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65%。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提案均
       获得通过。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完成整改,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非累积投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提案
           提案名称                                                                                 获得
编码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通过

        关于购买公司董
1.00    监高责任险的议   1,205,056,609     99.9497%      242,700      0.0201%   363,700   0.0302%    是
        案

        关于公司对外捐
2.00                     1,205,419,509     99.9798%      242,700      0.0201%      800    0.0001%    是
        赠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报
3.00                     1,205,419,509     99.9798%      242,700      0.0201%      800    0.0001%    是
        酬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
4.00    限公司关联交易   1,166,520,304     96.7534%    39,142,705     3.2466%        0    0.0000%    是
        管理办法》的议
        案




                                                   2
        关于修订《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
5.00    限公司对外担保    1,166,520,304   96.7534%       39,142,705   3.2466%          0   0.0000%     是
        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修订《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
6.00    限公司对外提供    1,166,466,704   96.7490%       39,196,305   3.2510%          0   0.0000%     是
        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的议案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
1.00                              670,370,209    99.9096%         242,700   0.0362%    363,700   0.0542%
        任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
2.00                              670,733,109    99.9637%         242,700   0.0362%        800   0.0001%
        案

        关于公司监事报酬事项
3.00                              670,733,109    99.9637%         242,700   0.0362%        800   0.0001%
        的议案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
4.00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631,833,904    94.1663%      39,142,705   5.8337%          0   0.0000%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
5.00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631,833,904    94.1663%      39,142,705   5.8337%          0   0.0000%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
6.00                              631,780,304    94.1583%      39,196,305   5.8417%          0   0.0000%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
        案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中小股东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 李睿智
    3、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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