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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欧家居: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1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3日(星
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 19 号新希望国
际大厦 A 座 15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955,3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6,953,4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3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79,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7,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赵
志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赵志莘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