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2-28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作
事宜并未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未来年
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若双
方最终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并顺利实施,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16 年 9 月 21 日 《合作备忘录》 合作事项正在沟通推进中。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宏伟战略的深入推进,充分发挥霍尔果斯的区
位政策优势、发展机遇和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业务优势,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新时速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乙方”)与霍尔果斯商务经信局(以下简称“甲方”)本着“资源共享、优
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
果斯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乙方拟参与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铁路专用线建
设项目,上述项目计划总投资 6.8 亿元。
本次签订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不构成法律责任和正式承诺。如甲乙双方
合作成功,并最终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明确投资额度及其他具体合作事项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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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面积约 73 平方公里,包括霍尔果斯口岸 30 平方公里左
右(含国务院已批准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 13.16 平方公里)、伊宁
市 35 平方公里左右、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 8 平方公里左右。霍尔果斯是我国西
北地区恢复开放最早和综合运量最大的国家一类公路口岸,作为我国西北的特区
之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霍尔果斯的发展建设,为霍尔果斯的
发展提供了一系列优惠的政策支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计划建设“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
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6.8 亿元。甲方欢迎并支持乙方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投
资建设上述项目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办理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手续时提供相应
的帮助,国家赋予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所有相关的优惠政策乙方按有关文件规定
享有。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若双方合作成功,双方再就具体合作内容、
合作方式等协商一致并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书,所有约定均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
投资协议书为准,正式投资协议签署后,乙方承诺全力开展项目投资建设相关工
作,争取早日建成运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推进,霍尔果斯已成为国家实施丝绸
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向西开放战略和新疆商贸物流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
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加快供应链业务在“一带一路”核心节点
的战略布局。若甲乙双方后续合作成功,将有助于促进公司供应链业务在粮食饲
料领域的多层次发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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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在霍尔果斯市拟设立新疆天顺三宝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其业务主要涉及境外供应链方面。本次甲乙双方一旦进入实
质性合作,并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发挥上市公司整体供应链业务的协同效应与叠
加效应、有利于实现物流供应链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实现互相促进、协同发展,
为公司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多式联运、物流仓储等业务在“一带一路”沿线
国家的拓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本协议的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未来年
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若甲
乙双方最终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并顺利实施,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
向性的约定,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本协议不构成法律责任和正式承诺,其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甲乙双方合作成功,并最终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明确投资额度及其他
具体合作事项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协议内容 进展情况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2016 年 9 月 《合作备忘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合作事项正在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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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日 录》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通推进中。
《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4、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
减持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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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 解除限售或减持计划
比例
新疆天顺投
1 资集团有限 44.99% 无解除限售或减持计划
公司
皖江(芜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2018 年 1 月 18
2 物流产业投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
5.31%
资基金(有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以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
限合伙) 展公告》。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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