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
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天恒祥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祥物业”)就公司 2018 年度所需物业服务、
停车服务签署协议,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9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办公需要,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的部分房屋,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 4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
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金额或预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计金额
1
物业服务 实行市场调
接受关联人 天恒祥物 不超过 37.64
费 节价,由双 9.69 万元
提供的服务 业 39 万元 万元
停车费 方协商确定
接受关联人 实行市场调
不超过 1.70
提供的不动 天顺集团 租赁费 节价,由双 0.85 万元
4 万元 万元
产租赁 方协商确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实际发生 生额与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预计金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索引
业务比例 额差异
(%) (%)
2017.4.13
接受关 (http://www.
物业服
联人 天恒祥物 37.64 cninfo.com.cn
务费 39 万元 100% 3.5%
提供的 业 万元 /finalpage/20
停车费
服务 17-04-11/1203
291755.PDF)
接受关
联人
房屋租 1.70
提供的 天顺集团 1.70 万元 100% 0%
赁费 万元
不动产
租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晓玲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601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屋装饰、装潢服务;园林绿
化工程;花木销售、租赁;房屋租赁等;供热服务。
主要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恒祥物业资产总额
2
667,265.52元,净资产289,388.56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97,700.38元,净利
润-324,206.8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天恒祥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的下属全资子
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天恒祥物业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服务质量较
好,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二:
姓名: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古牧地中路东风巷(丰
源大厦斜对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784673368U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农畜产品、五金
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皮棉、建材、钢材、装饰装修材料;
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
主要股东:王普宇先生持有天顺集团 34.13%的股权、胡晓玲女士持有天顺集
团 17.87%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天顺集团 52%的股份,为天顺集团
的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顺集团营业收入
5,984,410.75元、净利润-7,659,769.55元,净资产16,638,045.94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360 万股,占公
司股份的 44.9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天顺集团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能够满足本公
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3
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天恒祥物业就公司2018年度
所需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签署协议,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9万元。因办公需要,
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的部分房屋,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是通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
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恒祥物业、天顺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
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时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共
同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该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
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
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4
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
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
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
本保荐机构对天顺股份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预
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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