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1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洁)
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
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
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
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2017年度任职
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应出席次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会议
数
马 洁 8次 8次 0次 2次 否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
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
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二、2017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议案,并发表了相
关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
第三届董事会 见、《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
4月11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用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4月24日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6月6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8月3日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8月23日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
11月3日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11月24 第三届董事会 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同意
日 第十七次会议 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审
核,督促公司账务规范、合法,要求公司认真落实不做假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
2
准确;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参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审核,并积极为公司广泛搜寻并积极储备合格的候选人;作
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研究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评体
系,了解公司管理层的工作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
履行职责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作为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公司战略制定、
战略布局等相关重大事项的分析、研讨,确保公司战略制定的合理、有效。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公司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积极与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职工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优势,适时提出多项建设性的意见、建
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够
真实、准确、完整的知悉公司的经营情况。
3、同时本人对公司高管层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
3
力。
六、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人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
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5、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是我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8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精神,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洁
2018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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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瑛)
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
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
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
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2017年度任职
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应出席次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会议
数
朱瑛 8次 8次 0次 2次 否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
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
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二、2017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议案,并发表了相
关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5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
第三届董事会 见、《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
4月11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用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4月24日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6月6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8月3日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8月23日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
11月3日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11月24 第三届董事会 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同意
日 第十七次会议 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审
核,督促公司账务规范、合法,要求公司认真落实不做假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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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同时本人重点关注了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升支行诉公司的合同纠纷
案,主动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并参与分析研讨该重大诉讼可能对公司的影响,建
议公司对不同种类的业务进行风险评级并依据风险评级结果实施监控、管理;作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参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与审核,并积极为公司广泛搜寻并积极储备合格的候选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研究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评体系,了解公
司管理层的工作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及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公司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积极与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职工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优势,特别针对财务管理方面,适时提
出多项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够
真实、准确、完整的知悉公司的经营情况。
3、同时本人对公司高管层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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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
力。
六、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咨
询网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5、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是我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8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精神,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瑛
2018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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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江)
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
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
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
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2017年度任职
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应出席次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会议
数
马 洁 8次 8次 0次 2次 否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
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
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二、2017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议案,并发表了相
关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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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
第三届董事会 见、《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
4月11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用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4月24日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6月6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8月3日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8月23日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
11月3日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11月24 第三届董事会 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同意
日 第十七次会议 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公司战略制定、战略布局等相
关重大事项的分析、研讨,确保公司战略制定的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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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
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职工沟通对话,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优势,适时提出多
项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够
真实、准确、完整的知悉公司的经营情况。
3、同时本人对公司高管层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
力。
六、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1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人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
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5、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是我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8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精神,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江
2018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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