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
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
俞翔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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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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