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广东华锋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华锋股份”、“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 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华锋股份本次交易的部分限售股 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发行 2018年8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 司向林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9号),核准公司 向林程等30名交易对手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155,702股作为对价购买北京理工 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向林程等30名交易对手方购买理工华创100%的股权之股份发行价格为 21.13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39,155,702股。 (二)股份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 名册。华锋股份因本次交易向林程等30名交易对手方合计发行的39,155,702股人 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并于2018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三)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 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 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按如下方式解禁在本次 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①业绩承诺期间第一年度理工华创的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过当年承诺 净利润,在第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解禁不超过本次交易中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25%;如业绩承诺期间第一年度标的公司的实际净 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在第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 可解禁股份数额为: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25%-(当年 承诺净利润-当年实现净利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②业绩承诺期间第二年度理工华创截止当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 过累计承诺净利润,可在第二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解禁不超 林程、理工 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50%;如业绩承诺期间前两年度 资产、理工 标的公司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前两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在第二年 创新、基石 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可解禁股份数额为: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 仲盈、航天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50%-(前两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前两年度累计实现 科工创投及 净利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周辉等30名 ③业绩承诺期间第三年度标的公司截止当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 交易对方 过累计承诺净利润,可在第三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解禁不超 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75%;如业绩承诺期间前三年度 标的公司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前三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在第三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可解禁股份数额为: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75%-(前三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前三年度累计实现 净利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④业绩承诺期间第四年度标的公司截止当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 过累计承诺净利润,可在第四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解禁其在 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未解禁部分;如标的公司截止当年 累计实际净利润小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在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后,则剩余股份可予以全部解禁。 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9月28日,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形成的限售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 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7,105,100股增加至 176,260,802股。 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于2018年11月30日回 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6,239,202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12月4日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 额35,240.00万元。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股票 335,880股及314,220股。2022年8月,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2,530,256 股。 因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截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 公司总股本为 189,250,531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业绩承诺及补偿 申请解除股 序号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份限售股东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本承 诺人按如下方式解禁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 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①业绩承诺期间第一年度理工华创的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 过当年承诺净利润,本承诺人在第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 之日后解禁不超过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25%;如业绩承诺期间第一年度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未达 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本承诺人在第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之日后可解禁股份数额为: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25%-(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现净利润)/本次发行 林程、理工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资产、理工 ②业绩承诺期间第二年度理工华创截止当年累计实际净利 创新、基石 润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本承诺人可在第二年度《专项审 1 仲盈、航天 核报告》出具之日后解禁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 履行完毕 科工创投及 司股份的50%;如业绩承诺期间前两年度标的公司的累计实际 周辉等30名 净利润未达到前两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本承诺人在第二年 交易对方 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可解禁股份数额为:其在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50%-(前两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 -前两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 行价格; ③业绩承诺期间第三年度标的公司截止当年累计实际净利 润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本承诺人可在第三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之日后解禁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的75%;如业绩承诺期间前三年度标的公司的累计实际 净利润未达到前三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本承诺人在第三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可解禁股份数额为:其在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75%-(前三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 -前三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 行价格。 ④业绩承诺期间第四年度标的公司截止当年累计实际净利 润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本承诺人可在第四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之日后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剩余未解禁部分;如标的公司截止当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小于 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在本承诺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 毕补偿义务后,则剩余股份可予以全部解禁。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不影响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实施,即本 承诺人需要进行利润补偿时,华锋股份有权提前解除对相应数 额股份的锁定,用以进行利润补偿。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承诺人暂停转让 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锋股份的股份。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后,本承诺人因华锋股份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解除锁定后的 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 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 任。 1、业绩承诺:理工华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期间”)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2,050 万元、4,000万元、5,200万元及6,8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 润”)。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履行完 的净利润,同时还应当包括理工华创当期取得或分摊的与新能 毕,2017 源汽车领域相关并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科研经 年度、 费。 2018年度 林程、理工 2、由于受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及持续蔓延的影响, 业绩承诺 资产、理工 理工华创所处市场环境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均受到不可抗力的冲 已实现; 创新、基石 击,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 2019年 2 仲盈、航天 提升2021年业绩,基于《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 度、2021 科工创投及 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指导意见,公 年度,理 周辉等30名 司及重组交易对方将2020年度业绩承诺顺延至2021年履行。 工华创业 交易对方 3、业绩补偿义务人为理工华创所有股东,按照各自的股份 绩承诺未 比例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实现,已 4、若理工华创业绩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 履行完毕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支付补偿金额如下: 补偿义务 应补偿金额=业绩补偿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 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5、如果在业绩补偿期间理工华创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数低 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同意以现金方式向上市 公司支付补偿金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各方之间按照本次交易前 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分摊补偿金额。现金不足以补偿的,由 业绩补偿义务人以股份补偿,该部分补偿股份将由上市公司以 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补偿股份数额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业绩补偿期间结束时应补偿股份数额的确定公式为: 业绩承诺义务人每一方应补偿股份数量=(该方应补偿金额 —该方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A、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B、自《业绩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上 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业绩补偿义务人持 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数 应调整为: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补偿股份数量×(1 + 转增或送股比例) C、自《业绩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上 市公司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在股份回购 实施前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返还给上市公司; 6、如相关审核部门对业绩补偿方案提出修改要求,届时上 市公司及业绩补偿义务人同意根据相关审核部门的要求对业绩 补偿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2017年度及 2018年度,理工华创业绩承诺已实现;2019年度、2021年度,理工华创业绩承 诺未实现,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截止目前,业绩补偿期限已届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及《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 除了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的政府科研经费外的非经常性损益、可转债募投项目损 益、华锋股份提供资金支持的成本等影响后,理工华创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1 年度 累计 实现净利润 2,077.62 4,196.65 4,307.00 2,122.30 12,703.57 承诺净利润 2,050.00 4,000.00 5,200.00 6,800.00 18,050.00 完成度 101.35% 104.92% 82.83% 31.21% 70.38% 根据协议约定的计算方案,业绩补偿义务人的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发行价 应补偿股 应补偿金额 补偿前限售股数 现金分红返还 补偿责任方 比例 格(元 份数 (元) 量(股) 金额(元) /股) (股) 林程 38.48% 20,574,481.14 21.13 973,706 3,889,754 155,792.96 北京理工资产 22.32% 11,932,814.37 21.13 564,733 2,255,985 90,357.28 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基石仲盈 创业投资中心 7.00% 3,743,959.09 21.13 177,187 707,823 28,349.92 (有限合伙) 周辉 4.90% 2,617,520.41 21.13 123,877 494,862 19,820.32 孙逢春 4.32% 2,309,576.75 21.13 109,303 436,643 17,488.48 杨烨 2.70% 1,443,485.64 21.13 68,315 272,902 10,930.40 王文伟 2.16% 1,154,789.06 21.13 54,652 218,322 8,744.32 北京航天科工 军民融合科技 成果转化创业 2.00% 1,069,287.31 21.13 50,605 202,157 8,096.80 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王剑华 1.84% 981,570.84 21.13 46,454 185,574 7,432.64 张军 1.44% 769,858.46 21.13 36,434 145,548 5,829.44 梁德荣 1.44% 769,858.46 21.13 36,434 145,548 5,829.44 张承宁 1.10% 587,018.07 21.13 27,781 110,980 4,444.96 赵彩英 0.99% 529,278.21 21.13 25,049 100,064 4,007.84 曹万科 0.90% 481,161.88 21.13 22,772 90,968 3,643.52 时军辉 0.90% 481,161.88 21.13 22,772 90,968 3,643.52 侯睿 0.90% 481,161.88 21.13 22,772 90,968 3,643.52 董爱道 0.90% 481,161.88 21.13 22,772 90,968 3,643.52 王军 0.72% 384,929.23 21.13 18,217 72,774 2,914.72 何洪文 0.65% 346,436.44 21.13 16,395 65,497 2,623.20 王震坡 0.61% 327,190.73 21.13 15,485 61,858 2,477.60 南金瑞 0.58% 307,943.66 21.13 14,574 58,219 2,331.84 赵保国 0.54% 288,696.58 21.13 13,663 54,581 2,186.08 丁立学 0.45% 240,580.26 21.13 11,386 45,484 1,821.76 邹渊 0.45% 240,580.26 21.13 11,386 45,484 1,821.76 北京理工创新 高科技孵化器 0.39% 207,677.53 21.13 9,829 39,263 1,572.64 有限公司 杨晓昆 0.36% 192,465.30 21.13 9,109 36,387 1,457.44 贺圻 0.36% 192,465.30 21.13 9,109 36,387 1,457.44 王睿 0.29% 153,971.15 21.13 7,287 29,110 1,165.92 索世雄 0.25% 134,725.44 21.13 6,376 25,471 1,020.16 李勇 0.07% 38,492.79 21.13 1,822 7,278 291.52 合计 - 53,464,300.00 - 2,530,256 10,107,827 404,840.96 上述应补偿的股份数量2,530,256股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全 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2022年8月5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的限 售股份数量为7,577,571股,公司将对其全部进行解除限售。 综上,公司重组限售股的限售期已届满,且已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577,571股。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 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 保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77,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30名,其中法人股东4名、自然 人股东26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限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林程 2,916,048 1.54% 2 周辉 370,985 0.20% 3 张承宁 83,199 0.04% 4 赵保国 40,918 0.02% 5 梁德荣 109,114 0.06% 6 赵彩英 75,015 0.04% 7 孙逢春 327,340 0.17% 8 杨烨 204,587 0.11% 9 王文伟 163,670 0.09% 10 王剑华 139,120 0.07% 11 张军 109,114 0.06% 12 曹万科 68,196 0.04% 13 时军辉 68,196 0.04% 14 侯睿 68,196 0.04% 15 董爱道 68,196 0.04% 16 王军 54,557 0.03% 17 何洪文 49,102 0.03% 18 王震坡 46,373 0.02% 19 南金瑞 43,645 0.02% 20 丁立学 34,098 0.02% 21 邹渊 34,098 0.02% 22 杨晓昆 27,278 0.01% 23 贺圻 27,278 0.01% 24 王睿 21,823 0.01% 25 索世雄 19,095 0.01% 26 李勇 5,456 0.0029% 27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91,252 0.89% 28 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9,434 0.02%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 29 151,552 0.08%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30 530,636 0.28% 伙) 合计 7,577,571 4.00%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全部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48,525,782 25.64% - 7,577,571 40,948,211 21.64% 股 高管锁定股 40,948,211 21.64% - - 40,948,211 21.64% 首发后限售股 7,577,571 4.00% - 7,577,571 - - 二、无限售条 140,724,749 74.36% 7,577,571 - 148,302,320 78.36%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9,250,531 100.00% 7,577,571 7,577,571 189,250,531 100.00%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一)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 本次交易中所做出的承诺;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杜鹏飞 刘诗娇 孟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