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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锋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向东)2023-04-27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黄向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以
下简称“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认真参加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发表了专
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和个人的影响。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一)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董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黄向东        4          0          4            0         0         否
    (二)2022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应列席股     现场列   以通讯方式   委托列席    缺席
                                                                  次未亲自列
 事姓名    东大会次     席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黄向东         2            0         2          0       0          否
     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 情况
                     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2022 年 4 月 26 日   立意见;                                        同意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 业绩 补偿
                     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24 日                                                   同意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的情况

    发表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2022 年 5 月 24 日                                                   同意
                     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度没
有召开战略委员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
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
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
交易、定期报告编制和对外投资等事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发生。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职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向东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