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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胶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11-23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2-048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提前换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相关事项。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了任
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合军先生、余超彪先生、魏忠勋先生和王亚平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清华女士、沙风先生
和赵西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清华女士、沙风先生和赵西卜先生都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其中赵西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
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
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本次提前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
关规定,上述候选人选举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
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
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职工监事一名。公司股东提名张新华先生、
俞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股东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 3 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
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
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此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监事通过民主
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将于近日召开相关选举会议,选举一名第五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合军:男,汉族,1966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研究员。
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太平煤矿综合
科科长、矿长助理、副矿长,济矿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济宁能源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董
事长、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合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余超彪:男,汉族,1975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安徽黄
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历任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机修工、车间主任、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

    余超彪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10,353,000 股,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余春明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魏忠勋:男,汉族,1975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历任济南军区黄
河三角洲生产基地化工厂常减压车间副主任、催化车间主任,山东中海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催化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总经理助理,济宁能源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魏忠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亚平:男,汉族,1976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
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审计师。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总会计师)。历任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
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王亚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清华:女,汉族,1974 年 3 月出生,复旦大学法学双学士、英国曼彻斯
特大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现
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曾就职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现
任国际律师协会中国工作委员会成员、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四届
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民建会社会经济发展研究院法治研究所所长、锦
天城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专委会总召集人。
    王清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沙风:男,汉族, 1970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三级律师。现任
安徽敬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历任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
判员,上海市北方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沙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赵西卜:男,汉族,1963 年 10 月生,民建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
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
会智库专家。历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南京熊猫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彬国际集团高级财务顾问等。
现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山海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
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西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新华,男,汉族,1975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
工程师。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历任
济宁落陵煤矿机电科技术员,济宁运河煤矿机修厂厂长、机电科副科长,济矿
鲁能煤电阳城煤矿机电科科长、主任助理、副矿长,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汶上义桥煤矿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鲁泰控股副总经
理。
    张新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俞鹏,男,汉族,1974 年 5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鲁泰控
股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曾任职于济宁市信托投资公司、齐鲁证券济宁营业部、
济宁市金融办,历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投资经营部经理,鲁
泰控股资本运作部经理。

    俞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