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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胶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2022-12-09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2-060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08日召开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022年12月0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韦遥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2年12月0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2022年12月0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8)、《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9)。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李合军先生、余超彪先生、魏忠勋先生、王亚平先生。

   2、独立董事:王清华女士、沙风先生、赵西卜先生。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李合军先生(主任委员)、余超彪先生、王清华女士。

   2、审计委员会:赵西卜先生(主任委员)、王亚平先生、沙风先生。

   3、提名委员会:沙风先生(主任委员)、魏忠勋先生、赵西卜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清华女士(主任委员)、余超彪先生、赵西卜先
生。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新华先生(监事会主席)、俞鹏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韦遥凌先生。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余超彪先生。
   2、副总经理:叶松林先生、项先理先生、楚振华先生。
   3、董事会秘书:项先理先生。
   4、财务总监:刘清科先生。
5、审计部经理:金丽英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汪宝珍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63-8630606/0563-8630512;

传真:0563-8630198;

电子邮箱:xxl@hsjn.com、wbz@hsjn.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 7 号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08 日
简历:
    1、李合军:男,汉族,1966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研究员。
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太平煤矿综合科
科长、矿长助理、副矿长,济矿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济宁能源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董事长、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合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2、余超彪:男,汉族,1975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历任公司机修工、车间主任、营销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余超彪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10,353,000 股,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余春明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3、魏忠勋:男,汉族,1975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高级工程
师。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历任济南军区
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化工厂常减压车间副主任、催化车间主任,山东中海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催化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总经理助理,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魏忠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4、王亚平:男,汉族,1976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审计
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总会计师)。历任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
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王亚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5、王清华:女,汉族,1974 年 3 月出生,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学士、复旦
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双学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
利分校访问学者、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环境法学博士。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的高级合伙人。曾就职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现任国际律师协会中国工作委
员会成员、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四届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
民建社会经济发展研究院法治研究所所长。
    王清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沙风:男,汉族, 1970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三级律师。现
任安徽敬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历任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
判员,上海市北方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沙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赵西卜:男,汉族,1963 年 10 月生,民建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
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
智库专家。历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南京熊猫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等。
现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西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张新华:男,汉族,1975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工程师。现任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历任济
宁落陵煤矿机电科技术员,济宁运河煤矿工程技术科技术员、安装工区主管技术
员、机电科副科长,济矿阳城煤矿筹建处机电技术科副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
济矿鲁能煤电阳城煤矿副矿长,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筹建处主任、项目部经理,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矿长)、董事、
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山东佛都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鲁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
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9、俞鹏:男,汉族,1974 年 5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鲁泰
控股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曾任职于济宁市信托投资公司、齐鲁证券济宁营业部、
济宁市金融办,历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投资经营部经理,鲁泰
控股资本运作部经理。

    俞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10、韦遥凌:男,汉族,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外联部经理。曾任宁波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部门
经理、浙江建材集团营销部区域主管;2007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销售
部、外贸部经理、市场部经理。
    韦遥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11、叶松林:男,汉族,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
车间主任、销售总监。
    叶松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1,725,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
规定的情形。

    12、项先理:男,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安徽省旌德德青麻纺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绩溪龙川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证券部经理。
    项先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13、楚振华:男,汉族,1979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鲁泰
科研分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太平煤矿供
应科科长、销售科科长、运销分部经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
能源事业部经营中心主任兼化工新材料事业部经营中心主任。
    楚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14、刘清科:男,汉族,1977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安徽豪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曾
任职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杨村煤矿出纳、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历任新联谊会计
事务所有限公司税收咨询部部长,兖矿集团中垠地产南京公司外派财务总监,中
梁控股苏沪区域集团财务总监(上市公司)。
    刘清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15、金丽英:女,汉族,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1988 年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历任公司车间班长兼统计
员、成本控制中心预算控制员、会计。
    金丽英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丽英女士持有本公司 20,000 股的股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审计部经理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6、汪宝珍:女,汉族,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
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汪宝珍女士毕业后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人力行政部经理。历任车间班长兼统计员、销售部内勤、副经理。汪
宝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宝珍女士
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
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汪宝珍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