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对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
以往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会计职责,并且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超额业绩奖励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实施,由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管理层提出分配方案,合理可行,
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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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清华 沙 风 赵西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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