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1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苏州博德仪器有限公司、北

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云谱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2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

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判断内容

                                资产总额的 0.5%≤
                 失控金额≥资                       失控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                     失控金额<资产总
                 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额的 1%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失控金额≥主                       失控金额<主营
                                的 0.5%≤失控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务收入总                       业务收入总额的
                                <主营业务收入总
                   额的 1%                                0.5%
                                      额的 1%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判断内容
                                          资产总额的 0.5%
                   失控金额≥资产总                         失控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                              ≤失控金额<资
                       额的 1%                                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4
                                       主营业务收入总
                                                        失控金额<主营
                失控金额≥主营业       额的 0.5%≤失控
 主营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的
                务收入总额的 1%        金额<主营业务
                                                              0.5%
                                         收入总额的 1%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       受到省、直辖市及 受到省、直辖市以
                处罚,且已正式对       以上政府部门处 下政府部门处罚,
 重大负面影响   外披露并对本公司       罚,但未对公司定 但未对公司定期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期报告披露造成   报告披露造成负
                    负面影响               负面影响         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

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

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

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

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

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

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责令相关部门


                                   5
即时进行了改进,或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并指定

审计部门予以持续跟踪监督确认。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