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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作为理财产

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

为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4、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

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属于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

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

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

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进度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仅限于投资保本理财产

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此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2019年3月19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状况,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

有资金及不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

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程序,以防

范可能的风险。我们同意将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

上述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东方中科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
本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

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