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2020-09-1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7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中科,证券代码:002819)自2020年9月7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
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同时,公司拟向
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
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0
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有权国资部门批准及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
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