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事项: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
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持仓量合计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或其他等
值外币,下同),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累计最高持仓量合计不超过 1,500 万美元。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
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政策风险,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最高持仓量合计不超过 1,500 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相关
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
及文件,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进口业务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
公司进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今年以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等多重因素影响,以美元为主的外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
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
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通过远期对汇率风险敞口进行管理。
2、占用资金: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使用银行授信
额度担保,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如有需要,公司可
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投资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最高持仓量合计不超过 1,500 万美元。公司将根据汇率变动趋
势择机开展,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
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
过预计总额度。
4、投资方式: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
售汇业务涉及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主要包括美元、欧
元、日元等。交易场所为具有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
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锁定的远
期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款的即期汇率时,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
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3、流动性风险:外汇合约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
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4、政策风险:国内外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外汇或利率管理方
面政策调整,可能对市场或操作造成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预案和措施如下:
1、严格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和采购成本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选择结
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特点和风险
的学习,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内控管理制度,持续跟
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
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发生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5、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交易额度、品种、审批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行为,控制交
易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
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更
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严格遵守了外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此项
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可行,公
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
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
为准。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锁定采购成本为目标,具有一定的
必要性;公司具备相对完善的内控监督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防控措施是可行的。
经审慎评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
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业务规模(1500 万
美元)和业务期限内(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签
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负责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
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