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07251 号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东方中科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2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方中科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中科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2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东方中 科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东方中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东方中科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3 年 4 月 11 日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03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于2021年10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7,624,309股,发行价格为21.7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1.4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28,651,287.06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1,348,704.4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73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 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60,557,309.75元,支付本次 交易的相关费用11,101,427.1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 人民币155,148.01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合计100,155,148.01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1,845,832.36元,支付本次 交易的相关费用114,339.64元,累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62,403,142.11元,累计募 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11,215,766.8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58,310.9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 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 2000000130640 活期 758,310.98 行 0061936522 合 计 758,310.98 2 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3,028,515.5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本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中 介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9,458,546.31元,2021年1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458,546.3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已由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 110C017707号《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3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4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134.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96.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361.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调整后投资总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 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效益 (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 否 4,000.00 1,134.87 11.43 1,121.57 98.8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6,000.00 56,000.00 10,184.59 56,240.32 100.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000.00 57,134.87 10,196.02 57,361.89 100.40% 合计 — 60,000.00 57,134.87 10,196.02 57,361.8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是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