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司公告书(摘要)2022-07-2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 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14,682,962 股

      发行价格:20.04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94,246,558.48 元

      募集资金净额:290,273,327.70 元

二、 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及限售期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免于以要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锁定期(月)
                                                                        约方式增持
  1          李建湘            14,682,962   294,246,558.48   36             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李建湘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的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李建湘已承诺本次
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转让(若后续相关法
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上述锁定期相应调整),且
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
关联股东李建湘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江、李清和宾建存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公司拟采取的措施使得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三、 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4,682,962 股,将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四、 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建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部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     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     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及限售期 .................................... 1

三、     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四、     股权结构情况 ................................................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3

六、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7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20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 20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2

一、保荐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 23

二、查询地点 ...................................................... 23

三、查阅时间 ...................................................... 23

四、信息披露网址 .................................................. 23




                                  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和胜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非公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指
开发行、本次发行               行为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指
公告书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金胜科技                指     金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瑞泰铝业                指     中山瑞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和胜新能源          指     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和胜技术                指     广东和胜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和胜智能家居            指     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马精密                指     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的全资子
安徽和胜新能源          指
                               公司
                               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的全资子
江苏和胜新能源          指
                               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个别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所致。



                                             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Hoshion Industrial Aluminium Co., Ltd.

     股票简称:和胜股份

     股票代码:002824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185,030,055 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设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20 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
曦路 3 号(共设二处经营场所)(一照多址)

     办公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

     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0760-86283580

     邮编:528463

     公司网址:http://www.hoshion.com

     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740162414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及其制品、模具、五金零部件、
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炼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
经营:金属表面处理。




                                     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4,744,770 股为基
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2 元(含税)”。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0.24 元/股调整为 20.04 元/股。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延长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1、2022 年 3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申请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2022 年 4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90 号)文,同意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启动情况

     2022 年 7 月 18 日,本项目启动发行时,公司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
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
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
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
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文件所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
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的
其他有关事项。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报送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
事项的承诺函。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7 月 19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518Z0088 号),本次和胜股份向李建湘共 1 个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 A 股 14,682,962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20.04 元。根据该报告,经审
验,截至 2022 年 7 月 18 日止,民生证券指定的股东缴存款的开户行中国工商



                                     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的 0200098119200038902 账号已收到特定投资者李建湘
共 1 个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4 笔,资金总额人民币 294,246,558.48 元
(大写:贰亿玖仟肆佰贰拾肆万陆仟伍佰伍拾捌元肆角捌分)。

       2022 年 7 月 19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518Z0087 号),根据该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止,发行人已向李建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682,962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294,246,558.4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973,230.78 元,发行
人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90,273,327.70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14,682,96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75,590,365.70 元。本次增资李建湘
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713,017.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199,713,017.00 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承销费用                                                             2,830,188.68
法律服务费                                                                 471,698.11
审计及验资费                                                               471,698.11
信息披露费                                                                  37,735.85
发行登记费                                                                  13,851.85
印刷费/文件制作费                                                           75,471.70
印花税                                                                      72,586.48
合计                                                                     3,973,230.78

       (五)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959)。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交所上市
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李建湘以现金
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做出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0.24 元/股调整为 20.04 元/
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682,962 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数 量 上 限 未 超 过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29,718.32 万元。

     本次发行李建湘先生认购 14,682,962 股,共计 294,246,558.48 元。




                                           1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李建湘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的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246,558.4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
民币 3,973,230.7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73,327.70 元,未超过《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上限
即 29,718.32 万元,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
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4,682,962 股,发行对象为 1 名,为李建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建湘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工
业大学冶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硕士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10 月任
珠海美饰铝异型材企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1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中山
市豪展铝异型材制品有限公司厂长;1996 年 12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和胜铝厂厂
长;2005 年 4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金胜铝业董事长;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现兼任和胜技术执行董事、瑞泰铝业执行
董事、金胜科技董事、和胜智能家居执行董事、新马精密董事长、广东和胜新能
源经理及执行董事、江苏和胜新能源执行董事和安徽和胜新能源执行董事。
     (二)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李建湘的认购数量为 14,682,962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李建湘


                                    1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三)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李建湘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最近一年内,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并
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除了已披露的交易外,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信息披露。
     (五)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均来自于李建湘自有资金,是合法自筹资金。李建
湘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况;不存
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
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
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和胜股
份及和胜股份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
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认购对象不涉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

     李建湘属于自然人,其本次参与申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1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民生证券相关制度,本次和胜股份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
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发行认
购的投资者已在民生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李建湘为普通
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 C4,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已按照
相关法规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和律师对其进行了
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认为和胜股份本次发行风险等级与投资者分类
及风险承受等级相匹配。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保荐代表人:朱云泽、王常浩

     项目协办人:王俊博

     其他项目组成员:秦亚中、朱子杰、王毅诚、陈顶新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传真:0755-2266211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何煦、余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1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欧昌献、邱诗鹏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692

     传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欧昌献、邱诗鹏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692

     传真:010-66001392

      六、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959),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


                                    1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4,682,962 股,均为限售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证券代码:002824.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

     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开始计算,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9 日。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股份限售及其质押或冻结情况如下:
序                                              持有比                   质押/冻结总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
号                                              例(%)                      数
1    李建湘                       53,974,624     29.17%   40,480,968      24,000,000
2    霍润                         16,522,510      8.93%              -             -
3    黄嘉辉                        9,521,964      5.15%    7,141,473               -
4    金炯                          8,293,067      4.48%              -             -
5    宾建存                        7,711,422      4.17%              -             -
6    李江                          7,482,028      4.04%    5,611,521       3,000,000
7    李清                          5,670,970      3.0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        3,668,033      1.98%              -             -
     证券投资基金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3,310,085      1.7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0   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2,312,498      1.25%              -             -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18,467,201     64.03%   53,233,962      27,0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限售股情况、股份质押
或冻结数量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考虑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比                   质押/冻结总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股)
号                                              例(%)                      数
1    李建湘                       68,657,586     34.38%   55,163,930      24,000,000
2    霍润                         16,522,510      8.27%              -             -
3    黄嘉辉                        9,521,964      4.77%    7,141,473               -
4    金炯                          8,293,067      4.15%              -             -


                                       1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5    宾建存                             7,711,422     3.86%              -                -
6    李江                               7,482,028     3.75%     5,611,521        3,000,000
7    李清                               5,670,970     2.8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             3,668,033     1.84%              -                -
     证券投资基金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3,310,085     1.6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0   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2,312,498     1.16%              -                -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33,150,163    66.67%    67,916,924      27,000,000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除李建湘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14,682,962 股,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根据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732,987         29.58%        69,415,949             34.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297,068         70.42%       130,297,068             65.24%
总股本                  185,030,055        100.00%       199,713,017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185,030,055 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
199,713,017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建湘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提升,
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同时,可以有效缓解

                                           1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资金压力,提高公司整体运营能力,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运营资金需求以及研发投入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以及巩固其在行业中的地位。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若公司拟
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
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
方、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
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七)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新增 14,682,962 股,具体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
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2 年 1-3 月                 0.27                     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21 年度                      1.12                     1.03
                          2022 年 1-3 月                 6.20                     7.19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21 年度                      5.89                     6.90
    注:1、发行前数据来源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3


                                           1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246,558.4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
民币 3,973,230.7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73,327.70 元,本次非公开
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规定,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认为:
     (一)和胜股份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事宜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发行方案》《缴款通知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并且符合《发行方案》《缴款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相关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28 日,和胜股份与民生证券签署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民生证券作为和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义务。民生证券指定朱云泽、王常浩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和胜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期间分为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在交易所上市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的核查,出具保
荐意见如下: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协议
     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说明;
     9、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2、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发行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
     联系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0760-8628358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8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