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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8-08-25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同为”)存放于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惠州同为
在中国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公司”或“甲
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864 号),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2.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3,1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34,1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000,000.00 元。募集
资金净额 299,000,000.00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12,180,000.00 元共计人
民币 311,18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1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惠州同为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与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
 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专项账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用途
       号                                     户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
       1                  760168439435       14,118.0000
            深圳华润城                                          设项目
            支行
            宁波银行股
                          7301012200142135                      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
       2    份有限公司                       9,842.0000
                          9                                     项目
            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3                  610816889          3,860.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深圳分
            行宝安支行
            平安银行股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
                          15166668888818     2,080.0000
       4    份有限公司                                          目
            深圳分行
       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1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惠州同为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   已销户,原三
                          751068299384
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户/活期      方协议失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101220014213                       募集资金专 已销户,四方
司深圳分行                     59                              户/活期    协议失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
                         15166668888818      2,876,393.08                   三方协议
司深圳分行                                                     户/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
                          760168439435       6,173,641.89                   四方协议
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户/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宝                                             募集资金专
                           610816889         3,013,334.36                   四方协议
安支行                                                         户/活期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
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       805880100033875     11,124,207.30                  四方协议
                                                               户/活期
行
合计                                         23,187,576.63
 注:募集资金账户另有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上述余额不包含短期理财产品。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惠州同为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存放于该行账户 805880100033875 的募集资金仅用于“数字监
控摄像机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该专户募集
资金余额为 46,559,788.13 元,无未收回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根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将惠州同为存放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的募集资金
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惠州同为在中国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
    公司、惠州同为将于资金转入到中国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账户后,与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注销惠州同为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开立的账户。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8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同为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是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同为股份此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
募投项目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
同为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