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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为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4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615,436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5 月 19 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10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615,436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 219,677,923 股的 0.7354%。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股票数量为 1,145,503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0.5214%;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 469,933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0.2139%。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
实〈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
   6、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程序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7、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2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
   8、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陆裕刚、申靖、龚倩倩三
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1,17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 3.89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9、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授
予价格由 3.89 元调整为 3.887 元。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公司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9,866 股,公司股本变更为 221,090,891
股。
   10、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学贤、陈忠华、王云松、张潇飞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
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53,83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限制性授予价格 3.887 元。
   1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
政伟、高飞林两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195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887 元。鉴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第一个考核年度(2019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能达标,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108 名激励对象第
一个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193,999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 3.887 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2、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3.844 元;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5.737 元。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万海军、江明湘、曾柒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7,94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
予价格 3.844 元。
     13、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程东杰、张翼雄、廖燕
波、于方君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5,215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 3.844 元。


     二、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一)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2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8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2 日,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25 日。因此,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售条件。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1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除限售条件。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      第 0870 号”《审计报告》(以 2019
       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勤信审
       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且为正      字(2021)第 1137 号”《审计报告》
       数。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3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营业
       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20%;2020 年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      度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净利润的增长
       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       率不低于 69%。因此,首次授予第
       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            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
       注:“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东的净利润                                     已经达成。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个人
                                                      (1)首次授予的 101 名激励对象
       绩效考核结果共划分为 A、 B+、 B-、 C、 D
                                                      2020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 A 或者 B+,
       五档,分别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解锁比例为 100%。
 4     (1)考核结果为 A 或者 B+,解锁比例为 100%;
                                                      (2)预留授予的 17 名激励对象 2020
       (2)考核结果为 B-,解锁比例为 80%;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 A 或者 B+,本次
       (3)考核结果为 C,解锁比例为 50%;
                                                      解锁比例为 100%。
       (4)考核结果为 D,解锁比例为 0%。
       激励对象当年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
     综上,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限售期考核期间,有部分对象因离职及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考核期未达标等原因,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除上述原因造成数量变动外,本次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差异。


      四、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安排
      1、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8 人(合计为 118 人,其中 10 人同
时参与了首次授予、预留部分授予,计 10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合计为 1,615,43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19,677,923 股的 0.7354%。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 1,145,503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0.5214%;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 469,933 股,占目前总
股本的 0.213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5 月 19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授      姓名          职务           持有限     本次可解    剩余未解   实际可上
 予                                   制性股     除限售的    除限售的   市流通股
 批                                   票的数     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   份 数 量
 次                                   量(股)   票 数 量    票 数 量   (股)
                                                 (股)      (股)
 首      梁学军        副总经理       97,024     41,582      55,442     27,256
 次      谷宁          副总经理、董   34,914     14,963      19,951     8,728
 授                    事会秘书
 予      骨干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2,540,9    1,088,958   1,451,94   1,088,958
         务)人员 99 人               04                     6
         小计                         2,672,8    1,145,503   1,527,33   1,124,942
                                      42                     9
 预      杨晗鹏        董事、副总经   69,000     69,000      69,000     69,000
 留                    理
 授      刘杰          董事、副总经   69,000     69,000      69,000     69,000
 予                    理、财务总监
         骨干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663,866    331,933     331,933    331,933
         务)人员 15 人
         小计                         939,866    469,933     469,933    469,933
 合计                                 3,612,7    1,615,436   1,997,27   1,594,875
                                      08                     2
    注:1、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人员同时参与首次授予、预留授予。
    3、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1)高级管理人员梁学军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 41,582
股,高于其持股总量 109,024 股的 25%,因此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其持股总量的 25%,
即 27,256 股,其余部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继续锁定;(2)高级管理人员谷宁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 14,963 股,高于其持股
总量 34,914 股的 25%,因此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其持股总量的 25%,即 8,728 股,其余
部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继续锁
定;(3)高级管理人员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均为 69,000 股,占其持股
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15.54%、15.53%,本次解除限售的 69,000 股均可全部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注册资   本次变动                   占注册资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数量(股)     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07,655    43.5217%   -1,594,875   94,012,780    42.7957%

其中:1、高管锁定股   91,929,732    41.8475%     20,561     91,950,293    41.8569%

 2、股权激励限售股     3,677,923    1.6742%    -1,615,436    2,062,487     0.93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070,268   56.4783%   1,594,875    125,665,143   57.2043%

                                                                          100.0000
三、股份总数          219,677,923   100.00%        0        219,677,923
                                                                                     %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尚未完成回
购注销手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的股份变动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