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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04-0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转让。
                                                                       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担连带责任。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
 司利益。违反前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
 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
 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上市      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    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
 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    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
 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    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
 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       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
 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总监、营销负    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不得担    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不得担任除董事、监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
 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
 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    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三)委托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四)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四)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五)代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认定的其他方式。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认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占用即冻结”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
 即发现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时,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      现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时,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司
 行司法冻结,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清偿其所占用公司资产时,通过变现其      法冻结,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清偿其所占用公司资产时,通过变现其所持
 所持公司股份清偿。                                                    公司股份清偿。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      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      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      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
 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启动罢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启动罢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征集
      董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
                                                                        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露信息。
      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
                                                                            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
 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进行征集。
                                                                        进行征集。
      公司对征集投票权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对征集投票权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第八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
                                                                        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
 提名,但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1/2。前述有提名
                                                                        提名。前述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
 权的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最迟应在股东大
                                                                        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以前、以书面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提出并应同
 会召开 10 日以前、以书面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提出并应同时提交本章程第
                                                                        时提交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有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召集
 五十五条规定的有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召集人在接到上述股
                                                                        人在接到上述股东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后,应尽快核实被提名候选人
 东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后,应尽快核实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
                                                                        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况。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第九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第九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大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或由职工代表担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或由职工代表担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1/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第九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        第九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
 列勤勉义务:                                                           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
 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       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
 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四)应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
 监事行使职权;                                                         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控
                                                                        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
                                                                        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第九十四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第九十四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适用于监事。
                                                                        适用于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见;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还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纠正,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       纠正,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
 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监事会          (五)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监事会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享有知情权;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享有知情权;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九)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十)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十)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
 其他职权。                                                            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二)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三)现金分红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分红的时间间隔:公司
 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        (三)现金分红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分红的时间间隔: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

 现金分红是公司优先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现金分红是公司优先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四)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   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        (四)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

 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    均为正值,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

 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年均净利润的 30%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披露以下内
                                                                     容: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
 持续经营能力。
                                                                     求等因素,对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六)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股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3、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   便利。
 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    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
 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过    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持续经营能力。
 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涉及股利        (七)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股
 分配相关议案,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    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
                                                                     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过
 会审议。                                                            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    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涉及股利
 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分配相关议案,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    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
                                                                     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据   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

 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    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        (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

 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

 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

 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    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

 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
      (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
                                                                     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
 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
                                                                     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
 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已对现金分红政策
                                                                     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
                                                                     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
 明等。
                                                                     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已对现金分红政
                                                                     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
                                                                     透明等。
                                                                         (十一)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当期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且达到或者超过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50%的,公司应当同时披露该现金分红方案的提议人、公司确定该现金分红
      (十一)未来三年公司具体的股利分配计划: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   方案的理由、方案是否将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或 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
 调整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内容。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        (十三)未来三年公司具体的股利分配计划: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现金分红在该次   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或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调整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
 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现金分红在该
 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
                                                                     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
                                                                     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
 一年,可以续聘。                                                       聘。

     二、《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变。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