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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0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等

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

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王有庆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田洪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臧云涛先生、吴迪女士、

赵祥伟先生、王有庆先生、谭健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有庆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谭健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

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由此,我们同意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世英                   梁   坤                  周政懋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