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
益。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以下无正文)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政懋 许世英 梁 坤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