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4-3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防 伪 编 码: 31000012202123372T
被审计单位名称: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内 容: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 告 文 号: 德师报(审)字(21)第S00247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史曼
注 师 编 号: 420000214204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宫明亮
注 师 编 号: 310000123008
事 务 所 名 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 务 所 电 话: 023-88231378
事 务 所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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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1) 第 S00247 号
(第 1 页,共 2 页)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行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1) 第 S00247 号
(第 2 页,共 2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行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史曼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宫明亮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