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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7-0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
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又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广信食品的增资有利于推进“仙
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信食
品进行增资并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方明




         周伟良




         金   浪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