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 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66.67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256.6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056.6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1,033.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23.69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6 月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30 日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7020010120100201253 260,236,885.00 已销户 司义乌分行 3387020010120100259278 - 1,121.22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84472057718 - 已销户 司义乌市分行 湖州南浔华统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61072220034 - 12,562,214.16 制品有限公司 司南浔区支行 仙居县广信食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45101040050001 - 8,634,180.16 有限公司 限公司仙居县支行 合 计 260,236,885.00 21,197,515.54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结合近两年肉制品产能、对应产品销售情况分析后认为,继续实施募投 项目“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可能导致公司肉制品产品产能过剩、资产使用效 率低等情况,从而无法实现原预计收益目标。结合公司生鲜猪肉屠宰及销售业务 稳定增长,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2018年7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及公司2018年7月24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 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 “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 司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投资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因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相关用地规划调整,公司为减少资产闲置损 失,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根据公司 2019 年 5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投入形成的闲置 资产进行处置,并将转让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1,255.42 万元存入了湖州南 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公司 2019 年 7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将 上述募集资金 1,255.50 万元(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以 1:1 的方式向仙 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从 1,278.00 万元增加至 2,533.50 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 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年屠宰加工 3,600 万羽家禽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为承诺效益 21.35%,低于承诺效益 20%以上,主要原因系为保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人民身体健康,浙江省畜牧兽医局要求所有浙江省家禽定点屠宰企业未经净膛的 家禽屠体一律不得出厂上市,受传统消费习惯等因素影响,部分消费者仍对非净 膛家禽具有一定的偏好,导致公司净膛家禽屠体销量受到一定限制。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经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2017 年度,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4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3.79万元。2018年度,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 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3.72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计划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 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相关支出。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023.6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953.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33.5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7 年:24,792.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74% 2018 年:113.29 2019 年 1-6 月:-951.68 [注]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或截止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注]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年屠宰生猪 50 万 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项 1 头及 1 万吨肉制品 16,023.69 13,490.19 13,536.55 16,023.69 13,490.19 13,536.55 46.36 已完工 目 加工项目 年屠宰加工 3,600 年屠宰加工 3,600 万羽 2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已完工 万羽家禽项目 家禽项目 仙居县河埠路 拆迁安 3 - - 2,533.50 417.11 - 2,533.50 417.11 -2,116.39 2019 年 置(屠宰场)建设项目 [注]:根据公司 2019 年 5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1 万吨肉制 品加工项目”投入形成的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并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将转让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1,255.42 万元存入了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因此在填列实际投资金额时,已扣除转让收回的资金及利息 1,255.50 万元;2019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实际投入金额 303.82 万元减去转让收回金额及利 1,255.50 万元。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6 月 1 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项目 105.88% 3,088.19[注] 3,522.99 2,749.36 391.23 6,663.58 否 年屠宰加工 3,600 万羽家禽 2 22.91% 3,675.57 776.37 668.28 517.10 1,961.75 否 项目 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 3 - 896.70 - - - 建设中 宰场)建设项目 [注]: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承诺效益总额为 4,207.26 万元,其中“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项目”承诺效益为 3,088.19 万元,“1 万吨肉制品 加工项目”承诺效益为 1,119.07 万元,由于“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终止,故此处披露为“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项目”对应的承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