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5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毅然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14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上午
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下
午15:00至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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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58,694,74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69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55,224,5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1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470,231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529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58,6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58,6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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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358,6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58,686,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6%;反对 8,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787,7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7771%;反对 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58,6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58,6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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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795,4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978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358,6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19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358,682,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5%;反对 4,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3%;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783,5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6665%;反对 4,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5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8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丹凤本人持股 10,308,000 股,回避了本议案。
同意 348,385,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12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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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795,4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9.978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58,693,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园园、方晓彤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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