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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教育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作出,既有助于降低公司
对班级优化大师软件的持续投入,又有利于保持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对公司教育硬
件业务的协同效应,具有交易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的合法
资金,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2020 年及未来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
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授权许可暨关联交易事项。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童慧明、张启祥、林斌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