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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0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
于认真、负责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
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拟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教育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作出,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对价依据评
估结果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关于拟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慧明、张启祥、林斌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