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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关于“视源转债”赎回实施及停止交易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2020-08-14  

						                             关于“视源转债”赎回实施及停止交易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059           债券简称:视源转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视源转债”赎回实施及停止交易的
                       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视源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

    2、“视源转债”赎回日:2020年8月31日

    3、“视源转债”赎回价格:100.2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0.60%,
且当期利息含税)

    4、“视源转债”拟于2020年8月17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视源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
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视
源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
“视源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5、持有人持有的“视源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6、“视源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8月31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9月3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9月7日

    9、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8月13日收市后,“视源转债”收盘价为127.50元/张。
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视源转债”将被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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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
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视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

    截至2020年8月13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8月28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11
个交易日,特提醒“视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1 号)核准,广州视源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开发行 9,418,304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4,183.04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52 号”文
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19 年 4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条款规定,“视源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6.25 元/
股;2019 年 5 月 10 日,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视源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76.25 元/股调整为 75.71 元/股;2019 年 9 月 6 日,因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视
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5.71 元/股调整为 75.72 元/股;2020 年 6 月 2 日,因公
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视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5.72 元/股调整
为 74.97 元/股。最新有效转股价格为 74.97 元/股。以上“视源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9 月 6 日和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视源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视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7.4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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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视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视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视源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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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28 元。计
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100 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0 年 8 月 3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173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60%×173/365=0.28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8=100.28 元/张

    2、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视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
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
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2元;对于持有“视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8元;
对于“视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28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视
源转债”全部持有人。

    4、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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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7月22日至2020
年7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
告“视源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8月17日起,“视源转债”停止交易。

    (3)2020年8月31日为“视源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视源转债”。自
2020年8月31日起,“视源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视源转
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9月3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0年9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视源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视
源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视源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视源转债”拟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视源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视
源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视
源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视源转债”本次赎回实施公告刊登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深交所
的交易时间内,“视源转债”可正常转股;

    3、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视源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视源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视源转债”持有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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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四、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 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洁、陈晶晶

    联系电话:020-32210275

    公司邮箱:shiyuan@cvte.com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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