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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05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毅然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
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
0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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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534,862,267 股,
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0.06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83,358,868 股,
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7.38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51,503,399 股,占上市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67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82,567,267 股,
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7.3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1,063,868 股,
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6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51,503,399 股,占上市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679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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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摘要的议案》。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辉的亲属,股东王毅
然、黄正聪、于伟、尤天远、周开琪与孙永辉构成一致行动人,前述股东合计持
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27,624,000股,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同 意 201,358,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7.1627%;反对 5,879,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6,687,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6.7793%;反对 5,879,9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辉的亲属,股东王毅
然、黄正聪、于伟、尤天远、周开琪与孙永辉构成一致行动人,前述股东合计持
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27,624,000股,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同 意 201,394,2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7.1800%;反对 5,844,0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2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6,723,2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6.7990%;反对 5,844,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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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辉的亲属,股东王毅
然、黄正聪、于伟、尤天远、周开琪与孙永辉构成一致行动人,前述股东合计持
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27,624,000股,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同 意 201,402,7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7.1841%;反对 5,835,5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1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6,731,7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6.8036%;反对 5,835,5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9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创新创
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 意 534,862,267 股, 占 出席 会 议所 有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园园、朱伟聪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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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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